1 .招标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 S211 线(原 X868 线) K69+000 ~ K85+700 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 [2016]16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S211 线(原 X868 ) K69+000~K85+700 段路面大修工程起点位于河池市都安县拉仁乡附近,道路由北往南,途径都安县九渡乡,终点止于都安县九渡乡九伶村附近,改造路段 K69+000 ~ K85+700 ,路基宽 7 米 ,路面宽 5.5 米。路线实际铺筑长度共计: 16.106 公里(路线有长短链共短 594m )。设计车速 20km/h 。
旧路状况:路段 K69+000 ~ K85+700 为四级公路,受拉货重车长期超载碾压等影响,现该路段沥青路面出现严重的病害,多处路面均出现大量的纵向或横向裂缝、块裂和龟裂、车辙等严重病害。其中 K70+600~K78+100 段为 2002 年油路建时的新建线路,该段经过沿河旱地,土质为黄粘土,改建时无费用进行深挖换填,沥青路面受损比较严重,多处路基出现软弹沉陷。全路段路基边缘崩塌 1 处,路基软弹沉陷 20 处,路基路面排水不畅 1 处。
本工程路面结构设计形式: 26cm (或 30cm 、 34cm )级配碎石基层+ 1.5cm 石油沥青封层(两油两料)+ 5cm 沥青混凝土面层,或 1.5cm 石油热沥青封层(两油两料)+ 6cm 沥青混凝土面层。
本工程以旧路中线为改建路面中线,不改变原设计的横坡及超高。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8 个月。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 1 个标段,即№ 2016-6 标( K69+000 ~ K85+700 ),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
1 、排水盖板边沟: 213/m ;
2 、软基处理: 1416/m2 ;
3 、 26cm 级配碎石基层: 14659.2/m2 ;
4 、 30cm 级配碎石基层: 51795/m2 ;
5 、 34cm 级配碎石基层: 12470.7/m2 ;
6 、 1.5cm 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 89387.8/m2 ;
7 、 5cm 沥青混凝土面层: 72510.8/m2 ;
8 、 6cm 沥青混凝土面层: 16877/m2 ;
9 、培土路肩: 4559/m2 ;
10 、路缘石: 8445/m3 ;
11 、沿线平交道口: 2096.5/m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 5 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 2011 年 9 月 1 日以后)成功完成过一个 10 公里(或以上)的三级(或以上)公路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或成功完成过一个 10 公里(或以上)的三级(或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须含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要求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 A 、 B 、 C 级的企业,均可对本标段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 〕 59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15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43 号)相关规定执行。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相关内容。
4.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1750 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以个人名义持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刷卡支付。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hcggzy.cn/gxhczbw/)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上发布。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hcggzy.cn/gxhczbw/)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路 5 号
邮 编: 547000
联系人: 覃工、莫工
电话及传真: 0778-2550360 、 0778-2550359
电子邮箱: gxhcylk@126.com
10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电话: 0778-2302718
邮箱 : hc2306908@163.com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 2114 8100 2930 0064 535
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0771-2115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0771 — 21159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
2016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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